立案监督,检察建议促整改
今年7月,在我院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监督工作中,“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我院提供线索,反映白洋镇长江沿岸某工区码头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随即前往现场开展调查。
经现场察看,该长江岸边已取缔的某非法码头中,倾倒有瓦砾、砖块、废弃家具等固体垃圾,同时因裸土松散导致地面出现裂痕及垮塌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针对上述情况,我院经研究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监督,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发诉前检察建议2件,要求其认真履职,依法整改,及时恢复长江沿岸生态环境。
积极履职,老旧码头迎新貌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清理工作,协调附近企业、环卫公司共同开展固废转运工作,用水泥硬化明沟,做好裸土覆盖,优化生态环境,并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居民焚烧生活垃圾等其他破坏长江沿岸生态环境的现象,在现场增设宣传提示牌,提示居民严禁倾倒固废垃圾、焚烧生活垃圾,并安排人员加强周边巡逻执法。案件办理后,为举一反三,相关行政机关督促各园区、村居对易发生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区域开展排查,坚决遏制偷倒乱倒等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问题。同时,推动了白洋镇固废垃圾暂存场所建设。目前,已完成场所的规划和选址。
该案件的办理,不仅推动白洋镇解决了违规倾倒固废问题,还恢复了长江沿岸的生态环境,保护了长江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书写长江大保护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