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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送炭”的救助金为困难妇女撑起“暖心伞”

【字号:    】        时间:2024-01-23      

  本网讯(通讯员 第三检察部) “谢谢你们帮我渡过难关,让我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日前,在检察院12309接待大厅里,58岁的郭女士在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登记表上签下名字,声音哽咽着向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承办其司法救助案件的检察官连声道谢。

 时间回溯至2022年8月26日,满面愁容的郭女士拿着一沓厚厚的材料来到三峡坝区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打开文件袋,一份份交通事故处理通知、病历本、化验单以及法医司法鉴定证明映入眼帘,郭女士一边向检察官展示材料,一边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

     2018年9月的一天,郭女士骑着三轮助力车到三峡物流园进货,途中与董某某驾驶的无号牌摩托三轮车发生刮蹭,导致事故发生。经鉴定,董某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郭女士经诊断为腰椎两处压缩性骨折,轻型脑外伤、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伤,伤残程度达到九级。

     法院判决董某某赔偿郭女士各项损失15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董某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陷入“执行不能”的死胡同。

据承办检察官调查,郭女士租住在市区一间12平米的房间,丈夫从事瓦工,近几年收入下降明显。郭女士受伤前靠着沿街售卖水果、瓜子为生,事故发生后她因伤致残,每个月都要进医院几趟,失去劳动能力。郭女士家中尚有80余岁的高龄父母需要赡养,而其子女收入微薄,难以负担生计,车祸已经耗尽这个农村家庭所有的积蓄,这次事故如同乌云一般笼罩在郭女士一家人的头顶。

     “车祸后我身上大病小病不断,今后我这日子可咋过呀?”面对郭女士的哭诉,该院办案检察官耐心安抚,并按流程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充分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行动。

     “国家司法救助金设立就是为了不让当事人因案致贫后丧失希望。”该案受理后,检察官多次前往郭女士家中及其所在居委会,核实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并收集证据材料,协助郭女士办理残疾证明,最终在市区两级检察院协同办理下,帮助郭女士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6.9万元。这笔“雪中送炭”的救助金,帮助郭女士一家驱散笼罩在头上的愁云,助力她医疗康复,逐渐走出困境。

     司法救助困难妇女,是法律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帮助郭女士走出人生阴霾,是三峡坝区检察院关注困难妇女、守护“她”权益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三峡坝区检察院严格落实上级单位部署的各项工作,在控告申诉部门设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窗口并安排女检察官接访,与高新区妇联达成救助线索专人对接,与法院探索建立“法律监督工作室”并会同法官、公安人员、律师多次研讨婚姻存续期间家暴问题解决措施,共同找寻帮助困难妇女及儿童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该院积极救助困难妇女及儿童6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1万余元,让困难妇女儿童及时感受到司法“温暖”,通过司法救助为困难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