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晚,某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有人在其经营的棋牌室内毁损并强拿硬要财物。民警赶往现场了解到,当晚6时许,男子张三(化名)来到一家棋牌室内饮酒打牌,玩累了之后就在店内的沙发上躺下休息。
晚10时许,张三醒来之后,发现自己放置在沙发前面的鞋子少了一只,怎么也找不到。于是叫来老板阿红(化名)询问。
“可能是被我家的小狗叼走了!”阿红的回答令张三非常不满,双方起了争执。张三情绪激动地挥起拳头和椅子在棋牌室里一通乱砸,将店内的麻将机、玻璃门、石英钟等物品砸坏,其他客人纷纷离开,阿红也吓得躲到隔壁并报警。
正在现场的阿红表哥赵某见状,赶紧过来劝解。张三继续在店内打砸,扬言砸车并威胁赵某,称其丢失的是阿迪达斯牌球鞋,要求赔偿2000元。赵某出于恐惧,交给张三现金2000元,张三拿钱后离开现场。
经公安机关查证,张三当天所穿的白色网面运动鞋并非阿迪达斯品牌,该鞋于案发当晚9点左右,被宠物犬拖走。经有关部门鉴定,棋牌室被毁损的玻璃门、麻将机、木椅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500余元。
次日,张三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办案检察官认为,张三持械恐吓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社会活动中要严格遵从法律规定,饮酒后极易情绪失控,酒精使人兴奋,有时还会酿成恶果,难以挽回。要切忌酒后冲动闹事,不能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造成他人损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或刑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