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中,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防护措施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为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检察长张琴深入企业,走进一线车间,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应急预案、防护设施、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深入白洋园区田家河化工办就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中,化工办主任荣道斌介绍了辖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特别强调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求企业做到责任体系要严、管理标准要高、安全投入要足。与会的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顺毅宜昌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有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宜昌宜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宜昌红绿蓝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管理措施,提出了各自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司法需求。
随后,张金桥副检察长介绍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详细讲解了“八号检察建议”制发背景及具体要求,结合办理的因安全事故引发的刑事案件,就加强安全监管、抓早抓小抓苗头、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张琴检察长指出,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和发展的生命线,并提醒各到会企业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麻痹大意,避免侥幸心理,既要抓末端,也要抓前端,从管理、人员、设施等方面查漏补缺、整改落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
她表示,坝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能动履职,依托联动机制,加强与园区办的沟通合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系列活动,把消除事故前的隐患作为工作重点,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关口前移。同时,该院将积极回应企业代表诉求,利用“1+N”检察服务站送法进企业,以案说法,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紧迫性,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形成合力共同构建“区域安全生产共同体”,为宜昌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园区办主任邬海燕表示,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结合“八号检察建议”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全面做好园区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