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牢思想引领“方向盘”,树牢贯彻新司法理念“风向标”
一是领导带动画出为民“同心圆”。该院检察长带头上讲台,讲授最高检司法为民典型案例。强调干警在办案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情况记录台账,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深入基层调研问需,帮助群众解决各类问题30余个。
二是常态化“说讲”绷紧为民“思想弦”。每月至少开展1次“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专题学习《新司法检察理念优秀故事》、新司法办案理念;把“说讲”活动开到律所、企业,与律师、法官等共同开展“说讲”活动,学习典型案例,分享办案心得体会。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树牢为民“风向标”。制定完善绩效考核、雇员制书记员管理制度、员额选拔制度机制,突出鲜明用人导向,将基层服务、为民办案成效作为重要考量指标。三年来,4名为民服务、办案“三个效果”体现好的干警得到晋升,其中3人提拔担任部门副职、2人经考核入选员额。
二、激发榜样带动“催化剂”,争当服务群众“先锋队”
一是在深学榜样中强化为民思想。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检察机关英模,开展以“学英模、谈思想、查不足”为主题的“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10名干警对照英模事迹,查不足,讲措施。
二是在激励先进中树强敬业标杆。深挖身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办案效果好、为民服务实的模范干警,设立“党员示范岗”,要求相关党员干部时刻以优秀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服务群众。近三年,先后通过微信、网站宣传身边先进典型7人次。
三是在服务基层中助推实践提升。组建“三峡坝区检察院支部党员先锋队”,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双报到”“下基层”实践活动,组织干警深入社区村组开展宣传和线索摸排,帮助群众追索抚养费、劳务费、化解矛盾、追回诈骗损失等。一名干警为所在社区基层群众办实事20余件,资助不相识的群众、捐款捐物超万元;一名干警6次参加义务献血,交纳特殊党费1000元,自愿加入中华骨髓库,成为入库志愿者。
三、锚定司法为民“定盘星”,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围绕司法为民创建服务品牌,打造“检察服务1+N”工作品牌,联合法院、公安、市场监督、应急管理、人社等14家单位成立服务队,制定32条服务制度,在辖区两个工业园区设立办公室,开辟办案绿色通道,通过协同效应提升办案质效,2022年至今,办理涉企案件时长由平均108.7天缩短至55.8天,效率提升94.8%;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440万余元,涉案人员主动退赔923.81万元。定期走访园区,通过设立展板、广播宣传,依托村组微信群宣传等,普法覆盖企业员工、村组居民5万人次。在园区设立留言簿、意见箱,接收群众反馈线索30余条,7天内回复率100%。为企业、社区提供“点餐”式服务,解决各类诉求32个。
二是围绕司法为民延伸监督触角,服务群众“身边事”增强群众获得感。与三峡坝区法院签订《关于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派出检察官定期在法院“法律监督工作室”查阅电子卷宗,查找相关监督线索,摸排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案件15件,帮助3人追回拖欠近2年的劳务费3万元。民事行政检察人员与辖区社区对接联系,发现未成年人索要抚养费案件线索5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提起抗诉,为“套路债”的债务人免去80余万元债务,被《检察日报》宣传。
三是围绕司法为民践行“枫桥经验”,化解矛盾“暖民心”增强群众获得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控申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设置爱心雨伞、饮水吧台,打造为民服务“微站台”,优选经验丰富、耐心细致的同志负责控申接访工作;在高新区6个社区挂牌设立“家门口的检察院”,公开检察长、员额检察官联系电话,安排专门人员一对一联系重点社区,建立信息通报、联席会商、定期接访、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打造微信公众号平台,线上接受群众各类问题反馈。针对发现的线索,践行以“我管”促“都管”理念,以检察能动履职带动社会各界关注问题解决。今年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15件,办理司法救助8件8人,发放救助金31.4万元。